集安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智能审判辅助临时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智能审判辅助工作人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集安市户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3.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;
4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年龄20--35周岁,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20年5月1日为准(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);男身高165米以上、女身高160米以上;
6.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;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、文字录入技能,法律、计算机专业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者在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
1.曾被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及参加邪教组织的;
2.曾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;
3.不符合基本条件及要求的。
三、用工方式
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,并派遣至集安市人民法院工作。
四、工资待遇
聘用人员合同期内工资参照我院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,按3000元/月执行,其中包含单位缴纳五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)。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工资1500元。
五、报名方法
1.报名时间
2020年4月26日--5月20日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3:30—16:00。
2.报名地点
集安市人民法院408室(地址:新建街788号)。联系人:马春秋 联系电话:6235689
3.报名方式
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
4.报名材料
(1)本人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;
(2)户口本(原件和复印件);
(3)毕业证原件(原件和复印件);
(4)无违纪证明;
(5)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6张;
(6)简历一份。
六、考试方式
笔试:试卷答题
面试:笔试成绩排名由前至后进入面试
七、相关要求
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,后果自负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便随时通知有关事宜。
(温馨提示: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,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准进入报考大厅)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0-10-21 10:12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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